据《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南晓院〔2022〕54号)文件精神和南京晓庄学院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》,根据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 ,确定最终认定结果,现予以公示,详情请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5年10月13日-2025年10月16日
如对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制向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工办文南101反映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861785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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